发布时间: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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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级单位: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安财发〔2021〕42 号),为做好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服务国家战略和我省重大需求为导向,紧密结合学校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联系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 二、项目类别 校级科研项目共分五类:重大研究项目、社科普及重大研究项目、重点研究项目、一般研究项目和教育事业发展研究项目(重大专题、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本年度不设申报指南,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重大研究项目应与学科建设紧密结合,发挥其对国家级项目的孵化功能;社科普及重大研究项目应着力研究、阐释和普及体现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重要理论研究成果,推动社科普及工作;重点研究项目应与学科建设相结合,为申请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奠定基础;一般研究项目突出扶持青年教师成长,引导青年教师围绕学科建设方向开展科学研究。 教育事业发展研究项目主要针对学校党建思政、行政教辅、群团学生、校园文化及后勤保障等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理论研究,科学指导学校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的改革与创新。其中,重大专题研究项目主要围绕学校建设发展目标及任务措施等重大及难点问题进行研究,着重解决学校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前瞻性、全局性、关键性、攻坚性问题。重点研究项目主要是围绕学校党建及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建设、群团及学生管理、校园文化建设、行政管理与教辅及后勤等方面,就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重点建设的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重点突出相关主要工作的问题导向及政策建议的可操作性分析、论证与实践。一般研究项目主要是立足各个管理岗位,就自身职责范围内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进行研究,旨在积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提升学校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质量与水平。 校级科研项目每年遴选一次。重大研究项目原则上每年立项不超过5项,每项资助2万元;社科普及重大研究项目原则上每年立项不超过2项,每项资助2万元;重点研究项目原则上每年立项不超过15项,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研究项目原则上每年立项不超过75项,每项资助0.5万元;教育事业发展研究重大专题原则上每年立项不超过5项,每项资助0.8万元;教育事业发展研究重点项目原则上每年立项不超过15项,每项资助0.3万元;教育事业发展研究一般项目原则上每年立项不超过50项,每项资助0.1万元。具体立项数视当年申请量而定。 三、申报条件 申请校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重大研究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近3年来在校定B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过1篇相关学术论文或在校定C级期刊发表过2篇相关学术论文; 4.申请社科普及重大研究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近三年来出版或发表过1部(篇)社科普及类成果; 5.申请重点研究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且近3年来在校定C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过1篇相关学术论文; 6.申请一般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仅限于中级及以下职称的青年教师,且公开发表过1篇相关学术论文; 7.申请教育事业发展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仅限于学校党建思政、行政教辅、群团学生、校园文化及后勤保障等管理和服务工作人员; 8.正高级职称人员限申报重大研究项目或社科普及重大研究项目。专职辅导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上述项目类别中选择一类申报。 四、注意事项 1.申请校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且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同期其他校级科研项目申请。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校级科研项目申请,其中在研校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最多参加1个校级科研项目申请。申请重大研究项目、社科普及重大研究项目、重点研究项目及一般研究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至少包含一名在校本科生; 2.在研的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此类项目;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在研期间不得申请校级科研项目;有在研校定B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申请校级科研项目; 3.作为项目负责人累计承担校级科研项目3项(含3项)以上的,原则上不得再申请校级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后2年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此类项目; 4.已获立项的校定B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类似选题重复申请校级科研项目; 5.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请各单位认真进行申报材料的初审,并于10月31日下班前将《申请书》、《活页》( 一式一份)以及《申报汇总表》等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电子版(《申请书》以申请人姓名命名,与《活页》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材料均为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ackyc22@163.com。 联系人:凌帅 联系电话:3175993
安徽财经大学科研处 2023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