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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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2024年度研究课题征集公告》,请各位老师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申报书(见附件),于4月30日11点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送至项目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ackyc22@163.com。 联系人:凌帅、涂多扬 联系电话:3175993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4年4月22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2024年度研究课题征集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强民营经济领域问题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现启动2024年度课题研究工作,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 (一)民营经济发展指数编制方法研究 研究要点:借鉴既有经济类指数编制和数据采集的经验做法,结合民营经济发展特点,提出能够全面覆盖大中小、东中西、各行业的民营经济发展指数编制方法,包括数据来源、实施主体和采集办法等;研究设计民营经济发展指数的“1+N”总分体系和总(分项)指数计算办法;试算并不断完善民营经济指数。 咨询电话:010-68504711 (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标研究 研究要点: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提出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内涵和有关要求;梳理总结当前民营经济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主要量化指标,研究测算有关指标的历史时间序列、近期发展趋势,并进行区域间比较分析。 咨询电话:010-68504711 (三)民营企业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国际竞争力路径研究 研究要点:系统梳理当前国内外形势下,民营企业拓展海外业务的总体情况、发展趋势和主要问题,研究提出更好服务民营企业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国际竞争力、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的主要举措。 咨询电话:010-68504719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或专门人员,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课题组负责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能良好的承担起所申报课题的统筹组织和研究工作,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相当职务、职级或博士学位。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课题组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二)课题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研究课题申报书》(附后)。申报书一式三份并加盖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另附电子版光盘),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综合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邮编10082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XXXXXX课题委托研究项目”。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将组织力量对研究课题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择1家定为课题研究单位。承担单位入选名单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布。对没有单位申报的课题,民营经济发展局将对选题设置和内容进行调整,并再次按程序进行公开征集。 (五)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需公开发表与课题研究相关研究成果,必须事先书面征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同意,且在发表成果上标明“本项研究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课题研究项目资助”等字样。 三、其他事项 (一)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底。 (二)课题承研单位应按要求接受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对所开展课题进行开题、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全本、研究报告简写本、阶段性研究报告等,5份正式报告及报告简本,1份电子文档)。 (三)课题执行期间,课题组成员需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未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课题研究相关信息。 (四)入选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 联系人及电话:孙海燕 010-68504701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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