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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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安财发〔2021〕41号)相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流程 各学院依据《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安财发〔2021〕41号)的结项要求进行初审,符合结项要求的材料报送科研处复审,经专家评审鉴定后公布结项名单。 二、所需材料 1.《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两份; 2.《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汇总表》(签字盖章版)。 三、注意事项 1.在安徽财经大学学生经济研究学会会刊《大学生经济探索》上发表论文视同公开发表期刊论文。 2.用于结项的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必须标注“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资助(项目批准号)”字样。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安徽财经大学”。项目负责人须为论文第一完成人。 请各单位于12月4日下班前将纸质版结项材料及汇总表(签字盖章版)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ackyc22@163.com。 (注:不再单独收取学生个人提交材料) 联系人:涂多扬 电话:0552-3175993 附件: 附件3.安徽财经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pdf 科研处 2023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