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27     访问次数: 1664

各相关学院: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安财发〔202141号),现开展2023年度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类别及经费情况

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原则上每年立项不超过60项,每项资助1000元;一般项目原则上每年立项不超过200项,每项资助500元。资助经费于结项后一次性全额拨付。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为我校在籍在校本科生(非毕业班),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2.项目申请人已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考虑。

3.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以创新团队形式申请。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鼓励跨年级、专业等具有不同学科背景的本科生组建创新团队。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

4.每名本科生同年度只能主持申报或参加一个项目,有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或参与新的项目,已获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所申报的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鼓励利用所学专业知识开展创新研究。

6.项目研究实行导师制。每个项目须有一名指导教师,负责指导本科生开展项目研究。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且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热心学生科研活动。同年度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不超过两项。

三、指标分配

根据各学院在籍在校本科生人数和上一年度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立项与结项情况,2023年度各学院申报限额情况如下:

学院

重点项目数

一般项目数

经济学院

6

18

金融学院

8

26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6

18

工商管理学院

5

16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7

24

会计学院

8

28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5

17

法学院

3

9

统计与应用数学学院

5

17

艺术学院

3

9

文学院

4

12

四、评审程序

各学院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评审排序后报送至科研处(重点项目单独排序,一般项目单独排序)。

五、补充说明

1.关于项目结题要求:

1)重点项目结项,项目负责人须公开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2篇或在校定D级期刊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1篇。

2)一般项目结项,项目负责人须公开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1篇。

2.在安徽财经大学学生经济研究学会会刊《大学生经济探索》上发表论文视同公开发表期刊论文。

3.用于结项的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必须标注“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资助(项目批准号)”字样。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安徽财经大学”。项目负责人须为论文第一完成人。

4.项目结项后,项目指导教师工作量按《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校政字﹝202062号)进行认定。

5.项目结项时,应及时提交以下材料:

1)结题报告书。

2)相应的成果复印件(原件经学院核查后返还作者本人),如论文、调查报告等。

六、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410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份)及《2023年度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电子版发送至ackyc22@163.com

 联系人:凌帅   联系电话:3175993

附件:

附件1: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2023年度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xls


                             

    安徽财经大学科研处

                                  2023325